通知公告
Notice巩义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新中镇灵宫殿-楝树口治理区)劳务分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 标 人:河南开源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二年九月
目录
河南开源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就巩义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新中镇灵宫殿-楝树口治理区)劳务分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巩义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新中镇灵宫殿-楝树口治理区)劳务分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招标范围:巩义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新中镇灵宫殿-楝树口治理区)所有内容;
2、建设地点:巩义市;
3、项目内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施工;
4、工 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35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由招标人进行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若查询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持本邀请书于2022年 9月 15 日至2022年9 月19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郑州市中原区嵩阳饭店6028房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持本投标邀请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 23日 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嵩阳饭店11楼党员活动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开源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3949093697
七、监督部门: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纪检监察室:0371-61286968
2022年9月14日
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河南开源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烟厂大街西侧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3949093697 |
2 | 项目名称 | 巩义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新中镇灵宫殿-楝树口治理区)劳务分包项目 |
3 | 建设地点 | 巩义市 |
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5 | 招标范围 | 巩义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新中镇灵宫殿-楝树口治理区)所有内容 |
6 | 工期 | 180日历天 |
7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
8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
9 | 报价方式 |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 |
10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由招标人进行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若查询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
1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4 | 分包 | 不允许 |
15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2年 9月 15 日至2022年9 月19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
16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持本投标邀请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 23日 9时30分 |
18 | 履约担保 | 无 |
19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0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胶装成册 |
21 | 响应文件装订 | 胶装,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副本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23 | 响应文件密封和 标记要求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投标单位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2022年9月 2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
24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郑州市嵩阳饭店11楼党员活动室 |
25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 2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嵩阳饭店11楼党员活动室 |
26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共7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按有关办法决定。 |
27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8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公章)。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日内,采购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29 | 谈判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
30 | 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为:35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建设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1本次招标范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2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3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竞谈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1踏勘现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8.2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8.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包括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9.2投标人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谈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不允许。
磋商文件包括:
(1)招标邀请;
(2)谈判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要求及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8)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谈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谈文件的澄清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谈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领取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谈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谈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竞谈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领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相关资料;
(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投标人依据竞谈文件而提供的相关以上内容未涵盖的材料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2.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报价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自主报价。
3.2.3投标报价应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各项金额的总和。
3.2.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5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表为供应商投标计量计价的基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中的任何缺项、漏项视为逐项报价中已包含。
3.2.6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履约保证金。
不允许。
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竞谈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响应文件应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供应商代表在相关地方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3.5.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版应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6响应文件应按项目编制并递交,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大致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供应商名单:
(3)随机抽取2名供应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唱标并记录;
(5)开标结束。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当众查验响应文件密封状况,但不公开拆标、唱标;
6.3.2 响应文件初审:谈判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6.3.2.1 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3.2.2 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谈判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预算金额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标段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7)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8)经谈判后供应商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或功能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3.2.3 在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1)谈判有效期不足的;
(2)供应商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
6.4.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4.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采购需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的谈判(具体由谈判小组确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如果最后报价有多名供应商报价均为最低报价,则要求所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依此类推,直到最终出现唯一最低报价为止。
6.4.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本项目预算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可能低于成本,该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6.4.4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竞谈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竞谈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竞谈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谈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选择重新招标。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2中标人不能“谈判须知前附表”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见前附表。
具体合同条款,待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协商约定。
正本/副本
XXXX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
注:本封面仅为参考,各供应商可根据各自风格自行设计。
目 录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工程质量达到 。
2.随同本谈判声明提交谈判保证金一份(本项目无需提供谈判保证金)。
3.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补遗文件(如有),和所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方同意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4.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60天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谈判声明递交的谈判报价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采购人有权从我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5)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9.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服务期限 | 18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不够可附页) |
备注:谈判单位所作的报价一览表应标明第几轮。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若法人亲自参与谈判,则本授权委托书可以不附,但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资料,附于响应文件中。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如有)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